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23-06-30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6-30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 10 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 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五)機械系畢業或具機械設備修復經驗者尤佳。
(六)280薪點(月薪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科實習材料之請購、管理。
二、負責本科機具設備之定期保養、維護與實習日誌回覆。
三、定期巡檢科館內工場之電氣設備及門窗。
四、本科材料室內物品之存放與管理。
五、協助教師實習教學及後勤支援。
六、協助技藝競賽、技能檢定等相關物品準備。
七、上級交辦之其他任務等。
工作地址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新竹市中華路二段二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通訊報名,應徵資料,請於 11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簡章
http://www.hcvs.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 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 轉 252、253。
(四)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 1 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 1 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1 份、 (6)簡歷表正本 5 份、(7)切結書 1 份。
(五)先以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 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或年滿 65 歲時,應無條件解僱。)
(七)其餘詳參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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