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3-06-2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6-20~2023-06-2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大學畢業且符合國家考試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環保技術」或「環境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者所列各所系科畢業。
(二)取得碩士學位者或具有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以上)能力者,得以加分。
(三)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 (一) 專責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及整治業務,並需依本局業務需求,兼辦其他環保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7日17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TYDEP/)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本局人事室領取,諮詢電話:蕭小姐03-3386021#7105)。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三、僱用期間:通知報到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待遇:新進約用人員原則自該職務之最低薪點起薪「280薪點 (約36,316元)」,並享有勞、健保、年終獎金。但有相當之工作經驗符合薪點薪級表所定工作經驗基本年限規定者,得按年提敘,惟最高以提敘三級為限,且最多提敘至相當原報酬之薪點。相當工作經驗係指到職前曾具備與現任職務之報酬、等級及工作性質相當之服務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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