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0~2025-03-21 |
資格條件 | (⼀) 學經歷: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 (三)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
工作項目 | (一) 推動市民參與環境學習運動工作。 (二) 推動民間團體之認養制度、創造潔淨清新的生活環境等工作。 (三) 辦理環境教育宣導工作。 (四) 加強辦理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育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市海濱路240號。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21⽇前,檢具職務代理公開甄選報名表(報名表請⾄新⽵市環境保護局 官⽅網站-徵才專區-新⽵市環境保護局職務代理公開甄選簡章 下載)、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 訂),掛號郵寄:「300 新⽵市海濱路240號,新⽵市環境保護局⼈事室收」,信封併請註明「參加技⼠職缺職務代 理公開徵選」及⽇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或逾時者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68920轉1305 ⽯⼩姐。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 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3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三)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四)⼯作期間:⾃實際到職⽇起⾄考試錄取分配⼈員報到前1⽇⽌(約僱⼈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然解 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五)應徵⼈員須具備:1.電腦文書處理能⼒。2.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及臺灣地區與 ⼤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之情事。3.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