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0~2023-07-25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低收入戶福利綜合業務 2. 急難救助(含天然災害補助) 3.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 |
聯絡E-Mail | 20001117@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本職缺資格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 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 二、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03)5966177分機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