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徵求 專案人員~2023-05-23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5-09~2023-05-23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考古學系或人類學系、歷史、文化資產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者佳。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為基本)
3.具駕照(汽、機車不拘),並自備交通工具或使用本局公務車(需自行至本縣考古遺址點出差)
4.主動積極、性格熱誠、善溝通協調且富行動力者,具實際公務經驗者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考古遺址巡查
1.巡查次數:計畫執行期間定期進行遺址巡查,並操作「考古遺址監管巡察APP系統」(國定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管理系統)執行巡查作業,強度依上表所示辦理巡查。特殊性巡查:於特殊天候或事件發生後,依個案狀況增加本縣考古遺址之巡查。
2.填寫巡查表:製作遺址巡查紀錄表(含文化資產名稱、巡查日期、巡查員姓名、保存狀況描述、照片(顯示日期)、考古遺址監管巡察APP系統上傳路線與地點及建議事項等)交付巡查紀錄(含檔案光碟)備查。
3.考古遺址業務及諮詢:執行過程中,如涉及遺址發現、破壞、土地開發等相關事宜,協助民眾或相關單位會勘及整理遺址資料等,必要時得召開說明會,以確保遺址保存。
4.建置考古遺址數位圖資
(1)建置考古遺址所有權人表資料表,含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名冊。
(2)更新「文化資產計畫資料管理資訊平台」中,本案各階段報告書及成果等相關資料,協助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建置考古遺址數位圖資。
5.製作本案結案成果報告書,供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結案作業。
(二)履約期間其他事項
1.本案履約期間,如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訪視或遺址審議事宜,應協助整理相關資料配合出席、製作簡報及現勘。
2.公文書處理、經費請示核銷、小額採購、經費結算、驗收結案等相關行政作業。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1.新竹縣52處考古遺址範圍。(附件-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hchcc.gov.tw/訊息公告/行政公告/下載) 2.需配合至縣內各鄉鎮各考古遺址場勘查收集資料、開會,以及至外縣市參加研習、觀摩。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5月23日下午5時止,請於截止時間前親自送件或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遺址監管專案人員」,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時報名均不受理。郵寄地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行政科陳小姐收。
(二)報名應繳下列資料及證件,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俾利審查:
1.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盡量詳述公務經驗,附相關證明者佳並簽名)(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hchcc.gov.tw/訊息公告/行政公告/下載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專案人員履歷表格)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必附)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必附)
4.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必附)
5.專長證照或公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凡資格條件不符或應繳證件有缺漏者,一律視為審查資格不合格;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人員,以e-mail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注意e-mail訊息。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之履歷資料恕不退件。
(四)正取名額1名並得列備取名額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3個月,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hchcc.gov.tw/)。
(五)其他:
1.工作期間:自進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以實際報到日為準)本案為中央補助「新竹縣112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進用之臨時人員。後續視爭取中央補助計畫經費額度及進用人員工作績效表現,保留計畫延續及人員延聘可能性。
2.工作時間:週休二日,需配合業務需求於假日或夜間出差,加班,給假比照本局臨時人員規定,加班、出差依實際情形補休或另支費用。
3.薪資及福利:
(1)薪資固定價格給付,每月資36,316元,年終獎金比照公務人員標準,暫定為(36,316元Χ1.5/12)Χ該年服務總月數(以於該年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
(2)勞健保自付費用由專案人員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投保薪資6%)單位負擔部分由本局負責。
(3)生日比照本局約聘僱人員發給600元生日禮券。
4.工作內容相關疑義,請洽文化資產科洪科長或江小姐,分機6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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