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佐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5-10-13~2025-10-17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學校畢業。 二、具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退休年齡者。 三、未具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四、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本職缺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11月10日。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行政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
聯絡E-Mail | sinti8910010@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相關資料掃描影本。 二、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 五、聯絡電話:(06)9991311轉13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