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徵求 服務員(E61003002)~2025-10-2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服務員(E61003002)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27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熟悉電腦操作系統。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執行山坡地開發計畫事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聯絡E-Mail 1001761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本職缺:
(一)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經歷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請於114年10月27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10月27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林務科服務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採電子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 相關學經歷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薪資待遇:日薪新臺幣1,596元,依實際工作天數計薪,每月最多22日(尚需扣除勞健保等個人自付費用)。
三、竭誠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效期限內)參加甄選。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市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人事室許先生;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林務科謝科長分機5480。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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