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 |
| 職稱 | 工程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6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機械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並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4.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及辦理行政業務等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市民活動中心場館興建業務。2.辦理土木、建築、下水道工程相關工程業務。3.辦理其他排水治理規劃及易淹水災害調查等相關工作。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如附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例如學分證明、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影本(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於114年11月6日下午5點前(逾期恕不受理)寄(送)達桃園市大溪區公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字樣) , 聯絡電話03-3882201分機261 丁小姐。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月支薪酬3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