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4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3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最近3年考績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3年者,考列乙等須1年以下)。 (四)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等級檢定合格者 (請檢附證明文件)。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七)具採購專業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姊妹市、友好城市交流聯繫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際貴賓來訪相關禮賓接待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
| 聯絡E-Mail | huichen93@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現職派令。 3、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英文檢定及格證書、採購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初審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情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四)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 11420 林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