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2~2023-05-28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勞工、社會及法律相關系所尤佳。 二、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 三、熟諳電腦文書操作相關作業。 四、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思維縝密、具溝通協調能力。 五、熟悉勞動法令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關於勞資爭議之裁決法令研擬、修訂、解釋及宣導事項。 二、協助外聘裁決委員進行勞資爭議裁決申請案件之審理及後續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 三、有關勞資爭議裁決申請案件之行政流程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係代理本部勞動關係司秘書所遺業務,代理期間為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止(暫定至112年7月14日止,惟以實際請假日期為主)。 2.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3.於112年5月28日前逕寄「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勞動關係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關係司約聘人員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備取1名,備取期間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