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預估缺)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1~2023-06-1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地政、都市計畫、不動產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並具調任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有不動產活化(設定地上權、都市更新等)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 (四)熟諳設定地上權、都市更新、國土計畫相關業務者及熟悉地政相關法令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
聯絡E-Mail | ar8443@fn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分機2103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