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7-31 |
資格條件 | 所需資格條件: 一、學歷:具備國內外大學機械、資工、電子與電機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二、專長:具有電子學與實習、數位邏輯與實習、深度學習TensorFlow、程式設計與實習、影像處理與實習、自動控制及實驗、機器視覺與實習、人工智慧及智慧機器人與實習等授課經驗或相關研究領域者尤佳。 三、申請者若具備二年以上業界經驗或乙級技術士(或相當)證照或與徵聘專長需求相關證照資格者尤佳。 四、需支援專業實驗課程。 五、可英文授課者尤佳。 聘 期:預計自115年2月起聘,一年一聘,以1年為原則並配合學期(年),但申請進用期限在1年以內者,依申請期限辦理。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短期專案教學人員實施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 支薪標準:「專案教師」聘用等級,比照編制內該等級教師職務等級自最低薪級起薪。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專案教師授課時數應比照編制內同職級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再加6小時。 二、支援五專部專業必、選修課程教學。 三、課後輔導、補救教學、實驗室管理及擔任班導師。 四、支援科務行政作業與招生活動。 |
工作地址 |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五專部智慧自動化工程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自傳,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2. 身分證件暨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 4. 如有教師證書請附上。 5. 如有專業證照請附上影本。 6.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備 註: 1.申請人,合者通知安排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請於114年 7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一份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智慧自動化工程科 趙海絲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教師」。聯絡電話:02-27712171分機4854,電子信箱: hs4854@ntut.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