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6-03-03

徵才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6-02-09~2026-03-03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須同時符合):
1. 學歷:高級中學(高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 國籍與年齡: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年滿20歲,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3)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者,須設籍滿20年。
3. 兵役(男性):已服畢兵役或替代役者須附證明,免役者附免役證明。
4. 健康狀況:檢附6個月內合格醫療機構體檢報告。
5. 品行: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6. 駕駛資格:
(1)具備大客車駕照。
(2)檢附無重大肇事紀錄證明。
(3)錄取後1年內須取得職業駕駛證。
(二)擇優錄取條件:
具汽機車修護、汽車美容、政府採購、防火管理、AED或急救、文書、水電或修繕等相關證照或工作經歷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警用及公務車輛駕駛、輪值與維護保養。
2.其他後勤工作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警察局﹝新竹市中山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方式及相關作業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運用期間如需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3.待遇:月薪新臺幣43,200元
4.應徵方式:請檢具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一﹞、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大客車駕照、駕照審查證明書(證明無重大肇事紀錄)、最近6個月內合格醫療機構出具之勞工一般體檢表。
5.特殊優良事蹟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6.請於115年3月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中山路1號房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7.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8.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後勤科 房先生(03)5221044。
9.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2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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