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管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5~2026-02-12 |
| 資格條件 | 一、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公共衛生、醫學、藥學、生命科學、醫管或護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四、具備護理師證書(照)者優先錄取。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預防接種政策、計畫之擬訂、考核、執行及合約醫療院所管理相關事項。 二、辦理醫院、機構、社區防疫及營業場所衛生管理、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及通報系統監控等相關事宜。 三、推動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業務衛生計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4樓(本職缺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職務派駐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 聯絡E-Mail | t12808@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需附照片及200字簡要中文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一)至(四)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一) 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三) 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係由雇主,如政府機關、學校或事業單位(含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等)開具之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加蓋機關印信或公司章),並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訖時間、內容」。另「聘僱或勞動契約書」、「年度考核通知書」等無法證明實際工作起訖時間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僅得為輔助證明文件;「勞保資料明細表」僅為勞保加退保紀錄,及「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等,均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其他說明: (一) 初審結果擇優面試,面試名單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屆時初審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二)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一、甄選日期及方式: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時舉行面試。 二、甄選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4樓。 三、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六、每月待遇新臺幣41,173至45,624元(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七、本職缺係現缺。 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21-5158轉6515張護理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518人事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