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2-25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8~2026-02-25
資格條件 1.本職缺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原住民。
2.學經歷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悉公文處理業務及熟習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使用及中文輸入)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4月2日出缺)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部檔案公文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閱覽等檔案管理有關事項。
2.辦理本部歷史性檔案之清理、鑑定及移轉為國家檔案相關事宜。
3.辦理本部館藏檔案之檢調、展覽及研究等應用相關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秘書處檔案科(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戶籍謄本影本(以佐證原住民身分)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內政部秘書處檔案科收。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秘書處約僱人員」,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1年1僱)。月酬金額280至330薪點(新臺幣38,948元至45,903元),自280薪點起支。
5.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7.本案聯絡人:詹小姐,連絡電話02-2886-9006。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