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3等1階(220薪點,30,602元)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9~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兼具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2.熟悉Word、Excel基本技巧,電腦打字使用微軟內建輸入法。 3.具服務熱誠,願依機關需求派駐需用地點。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使用牌照稅徵免作業。 2.違章案件作業。 3.使用牌照稅與違章臨櫃服務。 4.外派駐點。 5.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錄取者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考核及格續僱至115年底)。116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5年考核結果與116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
| 工作地址 |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用人員」(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工作地址:臺南市東區(臺南監理站)。 |
| 聯絡E-Mail | 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蘇小姐 06-2160216#1253 電子信箱: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