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15 |
| 資格條件 | 一、具法律專業知識(大學法律系畢業資格,或具法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資格)。 二、熟悉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技師證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許可及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申請及換發審查作業。 二、辦理技師懲戒委員會行政事務。 三、兼辦技師懲戒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裁罰案。 四、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
| 聯絡E-Mail | dragon@mail.pc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會技術處謝怡禛小姐收(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技術處5科約用人員職務」;或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且自傳不得空白,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薪資:起薪43,000元整。任職滿1年考核列甲等以上續僱者,當年度調薪3%,薪資上限為5萬1,000元。 (三)請於115年1月15日前線上報名或紙本寄達本會(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87897605謝怡禛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