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09~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熟悉電腦作業,有戶政工作經驗者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所戶籍登記及戶籍資料處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戶政事務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31號) |
| 聯絡E-Mail | a150767@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報名方式採線上辦理。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可不須上傳相片),另請上傳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並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 2.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所擇優錄取1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本案係短期代理請假人員之工作,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期間若遇用人經費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請假同仁銷假上班、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等)、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4.聯絡人員:電話(08)7332520人事室 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