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2019-09-19

徵才機關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相當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9-09-16~2019-09-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三)具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文化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
聯絡E-Mail yan0708@mail.hc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人員報到為止。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9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3.報酬:月薪約新台幣31,800元(相當四等250薪點)。
4.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紙本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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