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預估缺) |
職系 | 社會工作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1-15~2018-01-19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4條規定社會工作人員應具資格,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並經委任第5職等以上銓敘合格實授之現任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具社會工作經驗者佳;有志於老人福利服務工作者。 (五)公職社工師或具社工師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長期照顧(養護、長照及失智)老人家庭調查與訪視。 (二)安排與設計住民團體活動、住民處遇計畫與個案關懷輔導。 (三)諮詢服務暨社會資源開發運用。 (四)辦理長輩申請入住評估及入、退住事宜。 (五)方案設計與執行及住民相關統計業務。 (六)辦理公費住民看護費申請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社工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
聯絡E-Mail | cnh253@chn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工科社會工作員」,逾期不予受理。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103-10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未錄取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