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民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10-15~2018-10-1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具可調任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二、公告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升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四、正取一名,備取一名,備取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兵役業務及協助其他課室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92442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 |
聯絡E-Mail | a680011@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末頁請簽名(可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ecpa.dgpa.gov.tw/),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後,點選左側「應用系統」,再點選右側「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連結進入即可列印個人履歷表)並黏貼照片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及歷任銓審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訓練進修等資料,並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於107年10月1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崁頂鄉公所人事室收(以通訊報名者,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聯絡電話08-8631044分機231,並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二、本次職缺甄選得視需要對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貼足額郵資回郵信封,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