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1~2019-10-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者。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本處採購案招標事宜。 (2)本處及各站公共設施清潔及安全維護暨修繕等業務。 (3)工友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1份,於108年10月25日前(含),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人事室何小姐收,逾期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課員職務」。 (2)證件不齊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3)聯絡電話:2308-5230分機810,傳真2308-5372,本案聯絡人:何小姐。 (4)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