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竹南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9-07~2018-09-13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熟稔電腦操作(包含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學校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7年9月13日(星期四)前,檢附以下資料,依序排序後,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苗栗縣竹南鎮中正路98號,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 以郵戳為憑。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各項資料及貼妥相片並含自傳填寫完整)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現職派令影本。 (六)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七)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八)專業證照或語文英語能力證明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甄選方式: (一)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校另行通知面試,分數低於70分者本校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正取人員如因故無法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連絡人及電話:本校人事室莊小姐、037-476855#361或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