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定期契約個管人員 |
職稱 | 定期契約個管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6~2019-04-22 |
資格條件 | 具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以上學校,非屬醫事人員相關科、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及長期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 (4)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5)領有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108 年新北市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實施計畫」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工作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依據「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高中(職)22,700元、五專(二專)25,350元、三專27,370元、學士32,450元、碩士37,120元)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1號(衛生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簡歷表及相關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歷證明),108年4月24日前送達或郵寄22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1號,溫小姐收。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聯絡方式:(02)2497-2132#26溫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