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7~2019-04-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檔案管理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檔案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組業管檔案法令解釋諮詢事項。 (二)辦理國家檔案審選及移轉點交相關事項。 (三)辦理機關檔案銷毀目錄法定審核業務。 (四)辦理機關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法定審核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8年4月30日以前(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審函、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檔案徵集組黃靖雯收(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檔案徵集組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初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cwhuang@archives.gov.tw。 (二)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