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氣象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17~2018-04-22 |
資格條件 | 大氣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氣象職系薦任第九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如具觀測資料管理與資訊網路交換處理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調安排與美國國家氣象局(NOAA/NWS/ROC)或雷達儀製造商之技術協定或維護合約之簽署與執行。 (二)規劃氣象雷達觀測分析及雷達儀維修與調校之技術訓練業務。 (三)督導氣象雷達維運及統籌氣象雷達後勤補給作業。 (四)協調氣象雷達測報與業務應用。 (五)單位內部預算之規劃、執行與協調。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10048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23491052。 (二)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最新派令、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 (三)期限:即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須退件請附回郵信封)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