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
職稱 | 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2-25~2019-03-06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 具辦理法制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法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 3 月6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簡要自傳等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法制行政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報名。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文件、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未報名或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 (三)僱用期限: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08年高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四)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 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