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徵求 護理師~2019-09-0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醫療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8-14~2019-09-02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護理學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最近五年內曾任「公立醫院」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理師職務3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
工作項目 護理專業與行政管理、醫院評鑑業務、護理教育訓練、護理品質監測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 ls10061@lslp.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將資料以A4紙影印依序裝訂,於108年9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33351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職缺,或於108年9月2日下午5點前親送本院(迴龍院區)人事室。

詳細徵才簡章,請至本院網站/徵才與報名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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