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9-30~2019-10-04 |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不得任用 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 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具有社工專業背景(例如社工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相關 科目20學分以上等專業職能)者優先考量。 (五)熟悉電腦操作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里幹事業務。 (二)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82543高雄市橋頭區橋頭里隆豐路1號 |
| 聯絡E-Mail | tel1231@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登載至現職資料,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請註明個人日間之聯絡電話、手機、詳細通訊地址並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於首頁簽章、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 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考績通知書等正本完整上傳(如為影本需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2.甄選方式: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7-6110246*220人事室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