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梅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9-03-21~2019-03-25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具一般民政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任用資格。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60341嘉義縣梅山鄉中山路28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每筆經歷資料均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附照片,僅附簡歷表者不受理)、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印本各1份(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按順序裝訂成冊),如通過英檢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有其他特殊事蹟之資料亦請檢附資料影本。 於本公告期限屆滿前,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縣梅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60341嘉義縣梅山鄉中山路282號;聯絡電話:05-2622121#211吳先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村幹事職務】。 (二)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三)詳細相關業務內容,請洽民政課張課長聯絡電話:05-2622121#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