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徵求 課長~2017-08-02

徵才機關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7-27~2017-08-0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辦理觀光相關活動業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二)具公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薦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風景區觀光活動、安全管理及志工志願服務相關業務。
(二)政府採購作業及各項招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廖所長04-22289111ex58501
工作地址 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聯絡E-Mail a080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ㄧ、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6年8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巿風景區管理所莊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風景區管理所經建行政職系課長職缺】
(一)紙本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詳細確實填寫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並請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歷次及現職派令影本。
4.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證照……等。
(二)電子檔資料:
自ECPA: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網址:https://ecpa.dgpa.gov.tw/)產製之「公務人員履歷表」word檔寄至a0803@taichung.gov.tw。
二、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所網站。
三、其他:
(一)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報名人員經觀光局暨本所甄審委員會書面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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