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17-11-23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1-20~2017-11-23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視窗作業環境及相關操作能力。
(三)具人事機關(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9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妥相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組員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06年11月23日前(郵戳為憑)寄(送)達本署人事室(11485臺北市內湖區和康寧路3段51號9樓)。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人員擇其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
(五)僱用期間為報到日起至106年12月26日止,如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每月薪酬約為新臺幣33,908元。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電話:(02)2633-6650轉214賀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