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25~2017-08-03 |
資格條件 | 一、 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二、 具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
聯絡E-Mail | 05100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相關證件資料:(一)一般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貼照片、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二)最高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1筆銓審函及派令、(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最近5年獎懲令等影本。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親送或委託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併同以上相關證件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於106年8月3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顏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