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19-05-29

徵才機關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5-22~2019-05-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合格實授現職人員。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本所建設課各項小型工程及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最新履歷資料,需貼相片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由應徵者簽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俾憑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士、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於108年05月29日前逕寄90546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8-7752114#506。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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