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14~2020-07-1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以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7樓 |
聯絡E-Mail | wen@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一)現職派令(二)銓敘部現職審定函(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六) 具人事行政工作經歷之相關證明文件等。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評選,並視評選結果酌增候用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232-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