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徵求 技佐~2021-03-18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5~2021-03-1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者。
二、消防機關工作經歷5年以上,具有美術或文宣設計專長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液化石油氣土地使用分區及變更編定等相關業務。
二、綜整及統計分析液化石油氣相關新聞及災例。
三、辦理危險物品場所督導及相關事宜。
四、訂(修)定消防法、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五、辦理危險物品(含爆竹煙火及液化石油氣)宣導業務。
六、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 n81966518@n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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