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六等280薪點 ($34,916) |
| 職稱 | 約聘視導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1-18~2022-01-2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災害防救業務。 二、里幹事服勤之查核事項。 三、自治行政之推動與督導事項。 四、里鄰聯繫及區里自治工作推動。 五、里鄰計畫方案之研究、改進、建議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
| 聯絡E-Mail | bq-109@mail.taipe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1月18日至111年1月25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紙本恕不受理:(一)採線上報名者: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經歷證明,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bq-109@mail.taipei.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約聘視導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通知)。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四、代理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五、約聘期間如期限屆滿、約聘原因消失、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六、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24.7元,嗣後如經行政院公告調增,依行政院公告之薪點折合率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