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6-22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31-新竹縣99-跨縣市
有效期間 2021-06-18~2021-06-22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二、具備簡易資訊設備處理能力、操作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作業及網路操作能力,精通資訊業務者尤佳。三、無不良紀錄,能耐勞苦並勝任高山地區林野工作。四、具林業經驗者尤佳。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務林道維護管理及執行水溝清理及災後查報整建業務。二、植樹造林、撫育更新、步道巡護、林業設施維護。三、森林資源管理、森林保護。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100號及管轄林區。
聯絡E-Mail g521130@ms1.fc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繳表件:
1.意者請於1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將應徵約僱人員職務資績簡述表貼最近3個月內脫帽半身彩色照片(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請自本處網站/便民服務/申請表下載)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送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公文收發室或值日室(以郵寄方式報名者,須於報名截止當日下午3時前寄至本處,並以本處收件時間為準),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稱及白天、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所送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正取2名;並視成績擇優備取人員列為儲備人才,候用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約僱期間:預定自110年7月10日至110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日止。約僱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執行職務者,應即時解僱。
(三)報酬: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每月支給報酬新臺幣34,916元(酬金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標準辦理),並依規定支給地域加給。
(四)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9375113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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