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27~2022-02-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及excel、powerpoint)。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
聯絡E-Mail | tom02052@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預計僱用自核定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錄取人員報到後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率124.7,約新臺幣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之自付額等費用,僱用期滿或職務出缺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至本署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mjac.moj.gov.tw/4786/4963/4975/Lpsimplelist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報名資料)。報名請檢附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2.切結書、3.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須附正、反面)、6.專業工作經驗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應徵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於111年2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藍先生收(地址:333222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連絡電話:03-3188306)。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通知,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按成績擇優錄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遇缺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署亦得予從缺。 (五)報名資料恕不退還,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公告。 (六)連絡電話:請洽本署人事室藍先生(連絡電話:03-3188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