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擇優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19~2020-02-24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事務性工作。 (2)協助處理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就民眾所提簡易性或經常性問題,作初步回復。 (3)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之行政事務) (4)協助整理所屬辦公處所及機關環境。 (5)協助公文檔案遞送、搬移、上架歸檔事務。 (6)其他機關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 |
聯絡E-Mail | zuyik@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錄取後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通過後每年簽約一次,期間一年。 福利待遇:每月25,100元,並提供勞、健保,不供膳、宿。 甄試方式:如簡章規定。公告予本分署網站本分署網(http://www.ksy.moj.gov.tw ) 1、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109年2月24日止(以送達本分署1樓收發室最後收件時間(109年2月24日下午5時前)為憑。逾報名期限送件、收件,均視為未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參加後續甄選,已寄送報名資料亦不予退還)。 2、報名方式及說明: 檢附文件: (1)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 (2)臨時人員甄選簡要自傳表(3)具結書。 (4)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5)學歷證明文件影本。(6)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報名時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 寄送地點:郵寄或遞送履歷表至本分署。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80288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2號,收件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秘書室收)並註記:「報名參加臨時人員甄選」 。 聯絡方式:(07)7152158 轉709康小姐。 (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