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5-18

徵才機關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第五職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0-05-11~2020-05-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電腦作業能力,熟悉MS OFFICE相關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
3. 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辦預算編製(含追加減預算及分配預算)之預算資料輸入。
2.修正分配、第二預備金及經費流用等業務。
3.刑警大隊、保安科、鑑識科等單位經費及內部審核、會辦公文及調查表。
4.本局內部控制制度推動業務。
5.臨時及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竹市中山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請列明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9年0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30046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新竹市警察局會計室曾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聯絡電話:(03)5246204 曾小姐。
2.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預計自109年7月6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4月5日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本案為育嬰留職停薪職代理,代理期限至110年4月5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待遇: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916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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