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專任研究助理~2020-06-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研究助理
職系
名額 1名(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6-04~2020-06-1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公共衛生、社工、醫學、護理、營養、運動保健系..等相關科系,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資格以上學歷。
2. 具高度工作熱忱、活動規劃及分析撰寫能力。做事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待人和善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對社區經營有興趣者。
3. 熟悉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辦公室應用軟體操作。
4. 無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 執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辦理高齡友善城市及社區計畫,包含高齡友善、失智友善、社區關懷議題、世代融合、志工服務、健康城市及健康促進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ws2dklkpxhaeuxlf4jbyowzc))/index.aspx )/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郵寄『10869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專任研究助理】。(請注意:郵件寄達日為109年6月12日下午5時30分截止(非以郵戳為憑),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2.請將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及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4)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以上資料如填寫不完整或相關文件影本缺漏不全者,本中心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時間,於109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3.聯絡人及電話: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303-3092轉6761陳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李主任。

【備註事項】
1. 甄試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
2. 面試時間及地點:109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本中心2樓多功能教室。(屆時以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單:預計於1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4. 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 聘用期間:預計至109年11月30日止,實際日期依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計畫辦理。
6. 薪資: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給付。
7. 專任研究助理係屬臨時性質,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約用關係。
8. 本職缺若於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9. 為維持遴選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10.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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