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徵求 約聘人員~2021-12-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11-17~2021-12-01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環保或環境相關科系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水汙染整治招標工作。
(二)審查土水汙染整治招標文件。
(三)督導顧問公司履約工作。
(四)召開相關會議及製作會議紀錄。
(五)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11月17日起至110年12月1日止
(二)聘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4月27日止,惟若照護子女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至復職前1日止。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停止聘用,不得異議。
(三)待遇:280薪點(現為280 × 124.7(薪點折合率)=34,916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四)報名方式:
1.請檢附A4格式文件如下:
履歷表(如格式,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證明(如服務證明書或勞保投保資料)等。(影本證明文件請各別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2.請於徵才期間內將報名資料註明「應徵照護子女留職停薪職代-約聘人員280薪點」,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 收」,逾期(郵寄者郵戳為憑)或證件書表檢附不完整或錯漏者,不予受理報名;資格不符或未受理者不另通知。
3.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因應疫情採取其他方式),總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資料。
4.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錯漏或自始未具甄選資格或不得聘用者,除取消資格外,如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備註:
1.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與本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3.依據本處契約書,類推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應無其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4.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李先生
電話:07-3368333#3282、07-3314226 (12:00~13:30 非上班時間,請勿來電)
刊登網址:https://ncd.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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