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4~2020-09-08 |
資格條件 | 學經歷: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醫藥、化學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 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 驗2年以上者。 2. 國內外醫藥、化學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 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且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一) 負責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技術之研發。 (二) 檢驗方法確效及量測不確定度之評估。 (三) 檢驗標準作業程序之制定。 (四) 新進人員職前教育訓練。 (五) 人員能力檢定及鑑驗能力試驗。 (六) 精密儀器進階維護保養。 (七) 實驗室自行建置質譜圖正確性比對工作。 (八) 鑑驗難題之研判及解決。 (九) 檢驗數據之判讀審核。 (十) 檢驗報告簽署及出庭作證。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9年9月4日起至109年9月8日止,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 遞區號:235016,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 號,聯絡電話:(02)82211628】或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 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公開甄選啟示及報名表(請註明上、下班聯絡電話)請至本所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tpa.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三)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話洽詢,報名或甄選請洽(02)82211628(藍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