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專員~2025-09-04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8~2025-09-04
資格條件 (一) 新聞、博物館、文化藝術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 具新聞處理或博物館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及未符限制轉調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新聞處理與媒體連繫事宜。
(二) 辦理司法博物館館務營運與行政管理事項。
(三) 須配合台北、台南兩地出差。
工作地址 本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與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07號 司法博物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需使用銓敘部所訂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請提供自WebHR下載之版本),含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銓敘部審定函及現職派令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語文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甄試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迄民國114年9月4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專員職缺」字樣,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黃信捷科長收。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轉643。
四、本次徵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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