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9~2025-09-08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學歷。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訓練)以上及(合)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規定情事。 四、除以上資格條件外,具有下列各款資格條件者為尤佳: (一)具備測量、空間資訊、資訊、地理、地質、地政、土木或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對光達或高光譜等遙測技術於有基礎認知。 (二)對航空攝影測量相關業務有經驗,且具備航遙測影像處理軟體操作能力者佳。 (三)熟悉政府採購法規定,具備政府採購經驗者佳,。 (四)需可配合出差,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細心負責,樂於學習新知識。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航空攝影、光達、高光譜及衛星影像等資料蒐集業務。 二、操作航遙測影像處理軟體,解算飛行軌跡、點雲資料及高光譜資料等。 三、辦理政府採購案件、專案或科技計畫。 四、與相關政府單位、學術機構及技術廠商進行溝通協調,推動航遙測技術的創新應用。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3樓 |
聯絡E-Mail | m5038@fore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線上報名方式為原則,並於民國114年9月8日前上網報名。 二、現職人員請於截止日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傳」;非現職人員,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word,含自傳)及上開資料,電傳傳唐主任(m5038@forest.gov.tw),主旨:應徵航空攝影科 技士;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本職缺業務相關聯絡人-李科長,電話:(02)2333-2666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談(必要時得舉行測驗),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五、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