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0-27

徵才機關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20~2025-10-27
資格條件 1.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形。
2.大學畢業,但以地政等相關科系所尤佳;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檔案文書管理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42021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21號)及所轄地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性別不拘,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0月27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經歷及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郵寄至本所第四課辦理報名(地址:42021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21號3樓;聯絡電話:04-25263188#501張課員),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職務」。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時間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案甄選正取一名、備取一名,正取於本所通知後十日內到所報到,逾期則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
4.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地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月薪:新臺幣31,993元。
7.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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