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3~2025-10-2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資訊處理相關業務1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 (四) 如有資訊安全或專案管理相關證照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資訊業務之規劃、執行、維護等相關事項。 (二) 辦理資訊網路、系統軟硬體、資料庫。 (三) 資訊安全管理與防護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外交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 聯絡E-Mail | ymkao01@mof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所需之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人:人事處高小姐(02)2348-2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