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聘用六等 |
職稱 | 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4~2023-07-31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電機、資訊、工業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市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案件。60% 2.工程綜合業務。3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2年7月31日下班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預估缺),編號C01),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聘用期間自112年8月15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如該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