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9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農經課農業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玉井街5號 |
聯絡E-Mail | t24018@mail.n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114年6月19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以上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如有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之情事者,請於報名時併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得提供子女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證明子女實際居住地。) *其餘資格審查如需證明文件將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案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名,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甄選結果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公告,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9-2222110轉分機390 吳主任 聯絡E-Mail:t24018@mail.ntc.gov.tw |